
在外商投資領域,法律法規對「註冊資本」和「投資總額」的概念定義如下:
-
「註冊資本」:指外國投資者認繳的、在工商行政管理局(AIC)核發的營業執照上登記的資本額。這是投資人承諾向外商獨資企業投入的資金。
-
「投資總額」:指資金總額 可 由外國投資者根據專案營運需求投入。投入金額可以等於認購資本,也可以高於認購資本。在這種情況下,該金額包含預留的保證金,用於在法律規定的比例範圍內透過貸款獲得額外的外國融資(見下文)。

自1年2006月30.000日公司法改革以來,中國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額被設定為XNUMX萬元人民幣。
首次發布日期:26年01月2018日